法制網北京4月15日訊 記者 張維 教育部近日公佈《關於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進一步加強中小學德育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求各級教育督導部門加強對中小學德育工作的督導檢查,將其納入教育綜合督導的重要內容及責任區督學的工作範疇,使之制度化、規範化。督導評價結果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佈。
  根據《意見》,要加強中小學德育的薄弱環節。這些環節包括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教育、公民意識教育、生態文明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網絡環境下的德育工作。
  在網絡環境下的德育工作方面,《意見》要求各級教育部門和中小學校要不斷探索網絡環境下德育工作的有效途徑,引導學生正確對待網絡虛擬世界,合理使用互聯網、手機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媒體。加強網絡道德教育,引導學生文明上網,樹立網絡責任意識,增強對不良信息的辨別能力,防止網絡沉迷或受到不良影響。加強網絡法制教育,培養學生依法使用網絡的意識,自覺抵制網絡不法行為。加強網絡正面引導,推進德育工作信息化建設,充分利用國家教育資源公共服務平臺和積極健康的網絡教育資源,凝聚廣大師生,形成良好互動。
  《意見》明確,各級教育部門和中小學校要將德育工作納入教育發展規劃和學校工作計劃,確立年度德育工作目標和任務,明確相關責任主體。保障德育工作經費,納入教育經費年度預算,滿足學校德育工作需求。
  此外,各級教育部門和中小學校按照《意見》要求,需主動聯繫綜治、公安、民政、共青團、婦聯、關工委等相關部門,切實加強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農村留守兒童的關愛和教育。開展流浪未成年人、有嚴重不良行為未成年人的教育幫扶,做好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  (原標題:中小學德育納入督導評價結果要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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